國家稅務總局阿拉爾稅務局2020年第二季度欠稅公告
2020年0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9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62號)和《欠稅公告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令第9號)的規定,現將阿拉爾稅務局確認的單位企業納稅人欠稅情況予以公告。被公告的納稅人應當及時繳清所欠稅款,如拒不繳納,采取轉移、隱匿其應納稅的商品、貨物以及其他財產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稅的,稅務機關將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附件:國家稅務總局阿拉爾稅務局單位企業納稅人欠稅情況清冊202007061844588013.xlsx
國家稅務總局阿拉爾稅務局
2020年7月6日
終審:國家稅務總局阿拉爾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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