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師阿拉爾市居民乘坐城市公交車優惠政策實施辦法實施后評估報告
第一部分 概述
一、評估背景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市民公共交通出行的需求日益增長,市區公共汽車面臨著新的一個發展階段,為加強第一師阿拉爾市公共汽車行業管理,規范公共汽車客運企業服務行為,提高行業服務質量,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城市公交便民利民服務水平,增強市民出行幸福感,師市辦公室2021年10月26日印發出臺了《第一師阿拉爾市居民乘坐城市公交車優惠實施辦法》,該辦法有效對公共汽車行業提高了規范服務管理,也進一步推進公共交通提升優質服務。辦法于2021年10月26日印發,適用于第一師阿拉爾市居民公交出行優惠政策實施及服務質量評價工作,為公共汽車運營服務工作持續性開展,需開展實施后評估。
二、組織評估
我局組織召開關于《第一師阿拉爾市居民乘坐城市公交車優惠實施辦法》評估座談會,對此規范性文件是否繼續實施、修改或廢止提出建議。
第二部分 評估事項
一、評估內容
(一)規范性文件實施情況。
2022年我局委托阿拉爾市塔河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聯合中國建設銀行在所有公交車安裝優待卡片刷卡機,并辦理各類優待卡片,通過公眾號、公交車張貼通知、相關職能部門、街道社區、學校宣傳等形式鼓勵特殊人群辦理優待卡片。
(二)規范性文件實施效果。
文件實施后2022年轄區共辦理老年卡、優待卡、擁軍卡、學生卡等共計2000余張,特殊人群刷卡數近10萬人次,群眾及社會各界滿意度進一步提高,群眾出行幸福指數大幅度提升。
二、評估分析
(一)合法性。文件的制定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軍人撫恤優待條例》、《人民警察撫恤優待辦法》及《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5號)和《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服務規范》(GBT 22484-2016)為法律依據,嚴格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走工作流程,故合法性評估結論無異議。
(二)必要性。公共汽車客運是為社會公眾提供的最基本出行方式之一,是關乎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普遍服務和民生工程,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社會公眾公交出行需求日益增長,近年來國務院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軍人撫恤優待條例》、《人民警察撫恤優待辦法》對特殊人群乘坐城市公交出行都明確給予優惠,但具體如何操作和實施無詳細規定,公交企業在執行上述文件存在沒有具體依據執行不到位的情況。為更好地貫徹實施以上文件,方便特殊人群出行,出臺《第一師阿拉爾市居民乘坐城市公交車優惠實施辦法》,通過政策文件加強對特殊人群的幫助關懷和對市區公共汽車管理,促進市區公共汽車企業提升公共汽車運營管理和服務水平,提升服務質量,提高人民群眾出行幸福指數,其必要性是無異議的,符合行業發展要求。
(三)可行性。文件明確了制定依據、適用范圍、卡片類別、優待人群、優待政策、職責分工、卡片辦理及使用、財政補貼等項目,對提高城市公交便民利民服務水平,增強市民出行幸福感,共同享受改革發展成果,促進師市社會經濟快速發展,促進企業提升服務質量,其可行性符合行業發展要求。
第三部分 綜合評估
一、評估結論
《第一師阿拉爾市居民乘坐城市公交車優惠實施辦法》(師市辦發〔2021〕43號)的實施評估結論為繼續實施。
二、評估建議
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專家咨詢論證政策文件條款的修訂意見、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在規定的時間限期內(6個月)完成政策繼續實施程序工作。
師市交通運輸局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