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三團公共場所禁煙控煙 行動方案》的通知
團辦發〔2021〕26號
各單位:
現將《三團公共場所禁煙控煙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第一師阿拉爾市三團辦公室
2021年9月3日
三團公共場所禁煙控煙行動方案
為提高人民群眾對煙草危害的認知水平,引導公眾自覺控煙,提升全民健康素養水平,認真貫徹落實《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愛國衛生工作條例》、《第一師阿拉爾市公共場所控煙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的規定,提高三團環境衛生質量,控制和減少吸煙造成的危害,保障廣大職工群眾身心健康,現結合三團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提高全民健康素養為目標,積極推進公共場所禁止吸煙活動。加強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監管和教育,引導職工群眾拒絕和控制吸煙,促進全民文明健康生活方式養成,逐步降低吸煙率和吸煙量,提升全民健康素質,進一步改善三團公共衛生質量,優化三團文明形象。
二、禁止吸煙場所
禁煙、控煙工作的重點放在醫院、學校、機關、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場所。根據《第一師阿拉爾市公共場所控煙管理辦法》(師市辦發〔2021)〕26號)第九條規定,結合三團實際情況,禁止在下列場所吸煙:
(一)黨政機關、學校、醫院;
(二)幼兒園、青少年活動基地;
(三)醫療機構的辦公區、候診區、診治療區和病房;
(四)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會議室、圖書館、非營業性娛樂室等室內公共活動區域;
(五)賓館、飯店等公共服務場所;
(六)圖書館閱覽室、檔案室等各類公共文化場館的室內區域;
(七)郵局、超市、書店的營業場所;
(八)公共汽車、客運車輛;
(九)林區、林地;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
三、禁煙控煙行動內容
(一)禁止吸煙場所管理
禁止吸煙場所要達到“三有三無”(有禁煙標識、有專人負責、有宣傳氛圍,無人吸煙、無煙具、無煙蒂)標準。
1.有禁煙標識。禁煙場所(建筑物入口、等候廳、會議室、廁所、走廊、樓梯等)重點區域內有明顯禁煙標識,有條件的單位和場所要利用電子屏幕滾動播放禁煙標語。
2.有專人負責。各單位要建立健全控煙考評獎懲制度,并將控煙工作納入本機構工作計劃,明確控煙監督員和巡查員,及時發現、有效勸阻吸煙行為。
3.有宣傳氛圍。結合公共場所控煙工作要求,開展多種形式的控煙宣傳教育(如展板、宣傳欄、海報、折頁、標語、主題活動等)。
4.無吸煙者。各禁煙單位和場所室內區域無人吸煙。
5.無煙具。禁煙區域不得放置煙灰缸。
6.無煙蒂。禁煙區域內地面無煙蒂。
(二)禁止設置煙草廣告
1.禁止利用廣播、網絡平臺等媒體發布煙草廣告。
2.禁止在各類等候室、會議室等公共場所設置煙草廣告。
3.禁止戶外設置煙草廣告。
4.加強對三團所有煙草銷售點監管和宣傳工作,引導公民拒絕和控制吸煙,減少煙草對公眾健康的危害,做到不向未成年人和孕婦銷售香煙,逐步降低吸煙率和吸煙量,提升全民健康素質。
(三)開展禁煙控煙勸導工作
根據《第一師阿拉爾市公共場所控煙管理辦法》(師市辦發〔2021〕26號)第五條、第十二條規定結合三團實際,各有關部門和禁止吸煙場所的所在單位應當履行職責,并開展禁煙控煙勸導工作:
黨政辦: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領導干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在打造無煙黨政機關的同時,實行“無煙化”公務活動,動員工作人員控煙,鼓勵領導干部戒煙。
社會事務服務中心、文體廣電服務中心:多渠道、多角度宣傳、解讀《第一師阿拉爾市公共場所控煙管理辦法》(師市辦發〔2021〕26號),提高廣大職工群眾對煙草產品危害的認識,形成全民控煙、戒煙的良好氛圍。
黨建辦:指導三團各級黨組織發揮黨員干部先鋒模范作用,充分認識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的重要意義,模范遵守公共場所禁煙規定,以實際行動作出表率,自覺維護法規制度權威,自覺維護黨員形象。.
社會事務辦公室:對學校、幼兒園的控煙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并將吸煙危害內容納入學生健康教育課程,積極組織轄區內學校、幼兒園舉辦控煙知識講座、控煙宣傳活動,重點介紹吸煙對兒童、青少年健康的危害,動員學生勸導家長控煙、戒煙。監督醫院全面禁煙,積極組織相關健康教育講座,結合世界無煙日主題和控煙履約工作新形勢,開展形式多樣的控煙宣傳活動。
派出所:監督管理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相關工作場所,積極開展控煙宣傳。
文體廣電服務中心:監督管理文化娛樂市場(健身房、圖書館等)。
城鎮管理服務中心:監督管理商超、賓館等,開展煙草廣告清理專項行動。
社會事務服務中心、文體廣電服務中心:以三團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愛衛辦為載體,組織志愿者、愛國衛生專員,充分利用每周一環境衛生大掃除活動,佩戴愛國衛生工作人員(禁煙控煙勸導員)工作牌開展形式多樣的控煙宣傳活動。
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根據《第一師阿拉爾市公共場所控煙管理辦法》(師市辦發〔2021〕26號)負責管理本單位工作場所的控煙工作,落實禁止吸煙場所“三有三無”,明確控煙監督員和巡查員,及時發現并有效勸阻吸煙行為。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21年9月-2021年10月) :全面部署三團公共場所控煙工作,各單位和公共場所要結合各項控煙工作要求,開展形式多樣的控煙宣傳活動,普及控煙知識,提高居民對煙草危害的認識,推動形成全民控煙、戒煙的良好氛圍。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1年10月-2021年11月):落實禁煙控煙行動內容,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商超、餐館、賓館等主要公共場所都要在明顯位置張貼禁止吸煙標識,有電子滾動屏的要積極宣傳控煙知識,建立健全控煙相關制度,對禁止吸煙場所加大巡查頻次和力度,及時制止在公共場所吸煙行為。
(三)總結提高階段(2021年12月以后長期堅持):各單位和公共場所要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設立意見簿,組織人員對禁煙控煙工作開展自查,對不足之處加大力度進行整改,團愛衛辦將不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并根據《公共場所禁煙控煙專項檢查表》(附件)進行打分。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認識,加強領導。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吸煙對國民健康素質的危害,高度重視公共場所控煙工作,完善規章制度,落實控煙工作方案,設立控煙監督員,確保控煙工作落實到位。各級黨員干部要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在公共場所不吸煙,會客接待中不敬煙。
(二)注重宣傳,營造氛圍。各單位要加強宣傳動員,做好輿論引導,結合公共場所控煙工作重點,設置專欄、專版,宣傳吸煙危害,倡導健康生活方式,將工作中的好思路、好舉措,及時向團愛衛辦報送工作信息,共同推動全社會控煙禁煙的良好氛圍。
(三)強化督導,落實責任。各單位要切實加強監管力度,充分調動各行業和廣大職工群眾參與公共場所控煙工作的積極性,形成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確保控煙工作落到實處。禁止吸煙場所所在單位,要明確控煙監督員和巡查員并將名單上報團愛衛辦。
(四)法規保障,長效管理。對違反《第一師阿拉爾市公共場所控煙管理辦法》(師市辦發〔2021〕26號)在禁止吸煙場所內吸煙的所在單位,由派出所依法予以訓誡;對個人在禁止吸煙場所內吸煙且不聽勸阻的,由派出所和相關單位依法予以處理;對阻礙控煙管理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派出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形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