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第一師阿拉爾市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2023—2025年)工作會商機制》的通知(師市法辦〔2024〕9號)
各團場(鎮)、師市機關各行政執法部門:
為加強對師市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2023—2025年)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推動《第一師阿拉爾市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貫徹落實,根據《兵團辦公廳關于印發<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結合師市實際,制定了《第一師阿拉爾市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2023-2025年)工作會商機制》,現予以印發實施。
中共第一師阿拉爾市委員會
全面依法治師市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5月9日
第一師阿拉爾市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2023—2025年)工作會商機制
為扎實推進師市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工作,全面提升師市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根據《兵團辦公廳關于印發<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工作會商機制。
一、成員單位
第一師阿拉爾市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2023—2025年)工作會商機制的主要負責人由師市司法局局長擔任,其他成員單位的分管負責同志為工作會商機制的成員。成員單位包括:師市辦公室(檔案局)、黨委宣傳部(新聞出版局)、黨委統戰部(民宗局)、黨委網信辦(網絡信息辦公室)、國家保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局、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衛生健康委員會、退役軍人事務局、審計局、統計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急管理局、醫療保障局、城市管理局以及16個團鎮、鄉等47個部門和單位。
工作會商機制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法制部門負責人擔任。工作會商機制可根據工作需要,增補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
二、主要職責
(一)在師市黨委的領導下,統籌協調推進師市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2023—2025年),督促指導落實《第一師阿拉爾市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各項措施,研究解決師市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2023—2025年)中的共性問題。
(二)加強在推動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2023—2025年)工作中的信息溝通和相互協作,及時總結工作成效,推廣先進做法和經驗。
(三)完成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2023—2025年)的其他事項。
三、工作規則
師市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2023—2025年)工作會商機制堅持分工負責、有序銜接的原則。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原則上每年至少一次,聽取各單位貫徹落實情況匯報。研究具體工作事項時,工作會商機制主要負責人可以召集部分成員單位參加會議,也可以邀請非成員單位和有關專家參加會議。工作會商機制以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經與會單位同意后印發有關部門。重大事項應當及時向師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根據工作需要,每年不定期召開聯絡員會議,匯報各成員單位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發現與總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研究解決辦法。
師市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2023—2025年)工作會商機制辦公室設在師市司法局。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宣傳、培訓、監督、評估以及日常溝通聯絡、爭議協調、建章立制等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師市司法局副局長擔任。師市司法局政策法規科承擔工作會商機制的日常工作。
四、有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嚴格履行工作會商機制職能職責,認真落實工作會商機制議定事項,充分發揮工作會商機制作用,形成高效運行長效機制,推動師市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2023—2025年)各項任務有效落實。工作會商機制辦公室應當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師市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2023-2025年)工作相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