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限內核發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
權力事項名稱 | 權限內核發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 | ||
權力類別 | 行政許可 | ||
實施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第二十四條 申請取得生產家畜卵子、冷凍精液、胚胎等遺傳材料的生產經營許可證,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受理申請的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六十個工作日內依法決定是否發給生產經營許可證。 其他種畜禽的生產經營許可證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發放,具體審核發放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規定。 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樣式由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制定,許可證有效期為三年。發放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可以收取工本費,具體收費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財政、價格部門制定。 | ||
責任事項 | 1、公示責任:在登記場所及其網站公示登記事項、依據、條件、程序及期限,提交申請材料目錄及申請書示范文本,對公示內容予以說明、解釋。 2.受理責任: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資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交無關的材料;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文書并說明理由。 3.審查責任:審查提交所需材料,并提出意見。 4.決定責任: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決定。予以批準的,制作相關決定文書;不予批準的,制作文書,說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期限。 5.送達責任:將決定送達申請人。 6.監管責任:加強監管; 7、法律法規規章文件規定應履行的其他責任。 | ||
實施主體 | 師市農業農村局 | 承辦機構 | 政策法規發展規劃科 |
實施對象 | 擬開展種畜禽生產經營單位 | 辦理情況公開范圍 | 全社會 |
共同實施部門 | 無 | 收費(征收)標準及依據 | 無 |
法定時限 | 60個工作日 | 承諾時限 | 60個工作日 |
咨詢電話 | 0997-6350463 | 投訴電話 | 0997-4673328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