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師市貫徹落實〈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著力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工作措施》的通知
各團場(鎮),師市機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師市貫徹落實〈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著力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工作措施》已經師市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第一師辦公室 阿拉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1月11日
師市貫徹落實《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著力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工作措施
為認真貫徹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著力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電視電話會議和李克強總理重要講話精神,推動改革舉措在師市落地見效,根據《兵團貫徹落實〈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著力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工作措施》(新兵辦發〔2021〕78號),結合師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直面市場主體需求,創新實施宏觀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充分調動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在水、電、氣、熱、交通、電信等基礎設施方面增加供給,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為市場主體經營發展創造好的條件。
具體措施:
1.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20〕129號),開展清理規范水電氣暖等公用事業收費工作,規范供電供氣經營者收費行為,持續開展供電供氣行業收費監管工作,加強供水供電供氣供暖工程安裝、維護維修領域價格監管。著力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收取不合理費用的違法違規行為,提升水氣暖等產品和服務供給的質量和效率。(發改委、住建局、市場監管局)
2.按照《關于印發〈兵團水氣暖等市政公用服務設施報裝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兵建審改辦〔2020〕1號),將工程建設項目的水氣暖等市政公用設施報裝服務納入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進行統一監管,在線實時流轉、信息共享、跟蹤督辦;對報裝環節進一步合并、精簡,能并聯辦理的全部并聯辦理,減少專營企業內部審批層級;督導供水、供熱、供氣等服務企業制定并公開辦事指南,明確辦理依據、申報材料、服務標準、辦事流程和辦理時限;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務”的改革要求,在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設置水氣暖窗口,統一對外提供受理、咨詢、送達等一站式服務,并積極推行線上、線下通辦,推出網上、手機APP等查詢、收費服務。(住建局)
3.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8部門關于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號)部署,整頓規范師市房地產市場秩序,將物業服務企業指定代理商、限制用戶選擇運營商等違法違規行為予以重點整治,依法依規采取警示約談、記入不良信用信息、列入黑名單、公開曝光等措施予以懲戒,維護業主合法權益。(住建局、發改委、城市管理局、市場監管局)
(二)重視企業合理訴求,加強幫扶支持,讓市場主體安心發展、更好發展。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加大政策宣介力度,優化政策落地機制,用好現代信息技術,努力使“人找政策”變為“政策找人”,推動惠企政策應享盡享、快速兌現。
具體措施:
健全企業合理訴求解決機制,完善問題受理、協同辦理、結果反饋等流程,杜絕投訴無門、推諉扯皮現象,有效解決企業面臨的實際困難問題。(工信局、阿拉爾經開區等相關部門)
二、著力打造市場化營商環境
(三)持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著力推進涉企審批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抓緊編制公布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深化“證照分離”改革,著力推進照后減證并證,讓市場主體尤其是制造業、一般服務業市場主體準入更便捷。
具體措施:
1.加強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根據自治區和兵團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將師市全部行政許可事項納入清單管理,逐項明確設定依據、實施機關、許可條件、辦理程序、辦理時限、申請材料、有效期限、收費等要素。根據國家制定的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有關辦法,明確清單編制、管理、實施和監督的基本規則,嚴肅清理清單之外違規實施的變相許可。推動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編制,各部門進一步在師市政務服務事項庫中完善行政許可事項,逐項按規范要求明確設定依據、實施機關、許可條件、辦理程序、辦理時限、申請材料、有效期限、收費等要素。在師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實現行政許可事項清單集中展示,明確師市范圍內的行政許可事項,通過多種渠道方式監督清單之外違規實施的變相許可。(各相關部門)
2.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市場監管部門持續推進“先照后證”改革,嚴格落實登記注冊前置許可。按照市場監管總局編制的經營范圍規范目錄開展經營范圍規范化登記,為企業自主選擇經營范圍提供服務。企業申請的經營范圍涉及到許可事項的,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告知企業需要辦理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并及時將有關企業登記注冊信息推送至相關主管部門。企業超經營范圍開展非許可類經營活動的,市場監管部門不予處罰。相關主管部門不得以企業登記的經營范圍為由,限制其辦理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或者其他政務服務事項。(市場監管局)
3.推進電子證照歸集運用。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電子證照運用,實現跨地域、跨部門互認互信,在政務服務、商業活動等場景普遍推廣企業電子亮照亮證。凡是通過電子證照可以獲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業提供相應材料。(市場監管局)
4.明確監管責任。有關部門要落實放管結合、并重要求,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堅決糾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問題,防止出現監管真空。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的,由原審批部門依法承擔監管職責。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的,由審批部門負責依法監管持證經營企業、查處無證經營行為。堅持政府主導、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壓實企業主體責任,支持行業協會提升自律水平,鼓勵新聞媒體、從業人員、消費者、中介機構等發揮監督作用,健全多元共治、互為支撐的協同監管格局。(市場監管局)
5.全面落實監管規則。全面落實國務院有關部門分領域制定的監管規則,按照技術、安全、質量、產品、服務等方面的國際標準,為監管提供明確指引。直接取消審批的,有關主管部門要及時掌握新設企業情況,納入監管范圍,依法實施監管。審批改為備案的,要督促有關企業按規定履行備案手續,對未按規定備案或者提交虛假備案材料的要依法調查處理。實行告知承諾的,要重點對企業履行承諾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違反承諾的要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履行承諾的要依法撤銷相關許可,構成違法的要依法予以處罰。(市場監管局)
6.完善監管方法。對一般行業、領域,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根據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持續推進常態化跨部門聯合抽查。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行業、重點領域,落實全覆蓋重點監管,強化全過程質量管理,守牢安全底線。充分發揮信用監管基礎性作用,建立企業信用與自然人信用掛鉤機制,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建立健全嚴重違法責任企業及相關人員行業禁入制度,增強監管威懾力。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實行包容審慎監管,量身定制監管模式,對輕微違法行為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行政處罰。深入推進“互聯網+監管”,探索智慧監管,加強監管數據共享,運用大數據、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手段精準預警風險隱患。(市場監管局、公安局、發改委、網信辦)
7.做好國家《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1年版)》宣貫工作。嚴格執行“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抓好負面清單實施工作。(發改委)
(四)加強部門銜接,擴大簡易注銷范圍,使市場主體推出更順暢,促進市場新陳代謝。
具體措施:
在《關于全面推進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的指導意見》(工商企注字〔2016〕253號)、《關于加強信息共享和聯合監管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8〕11號)基礎上,一是將簡易注銷登記的適用范圍拓展至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償完結的市場主體(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二是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改革實施后設立登記的個體工商戶通過簡易程序辦理注銷登記的,無需提交承諾書,也無需公示。三是將簡易注銷登記的公示時間由45天壓縮為20天,公示期屆滿后,市場主體可直接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簡易注銷登記。四是建立簡易注銷登記容錯機制。市場主體申請簡易注銷登記的,經市場監管部門審查存在“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存在股權(投資權益)被凍結、出質或動產抵押等情形”、“企業所屬的非法人分支機構未辦注銷登記的”等不適用簡易注銷登記程序的,無需撤銷簡易注銷公示,待異常狀態消失后可再次依程序公示申請簡易注銷登記。五是優化注銷平臺功能流程。按照《企業注銷指引》,推進部門間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優化稅務注銷等程序,實現辦理進度和結果實時共享。允許市場主體通過注銷平臺進行簡易注銷登記,對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實行簡易注銷登記全程網辦。(市場監管局、人社局、稅務局)
(五)深化投資建設領域審批制度改革,精簡整合審批流程,推行多規合一、多圖聯審、聯合驗收等做法,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推行告知承諾制,讓項目早落地、早投產。
具體措施:
進一步深化兵團投資審批制度改革,精簡整合審批流程,讓項目早落地、早投產。加快推進兵團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技術升級,推動各相關審批系統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持續深化投資審批“一網通辦”。抓緊實施項目基礎信息表單并為各行業部門或審批系統提供共享服務,努力實現電子印章、電子證照下載和復用,進一步減少企業重復提交、部門重復核驗。(發改委、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等相關部門)
(六)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對包括國企、民企、外企在內的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進行規范治理,清理糾正地方保護、行業壟斷、市場分割等不公平做法。
具體措施:
1.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進一步理順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工作機制,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和完成時間表、路線圖,加強對各部門工作開展情況的指導督促,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建立健全相關制度機制,開展存量清理“回頭看”,鞏固前期清理工作成果,確保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應清盡清、應改盡改、應廢盡廢。以公平競爭審查第三方評估為契機,高標準推進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深入實施,通過引入第三方評估機制,“倒逼”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全面落實。(市場監管局、發改委、工信局、財政局、商務局、國資委)
2.推進招標投標全程電子化,推進評標專家資源共享,提升招投標透明度和規范性,暢通招投標異議、投訴渠道,清理不合理的投標條件。(發改委、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七)堅持“放”和“管”統一起來,把有效監管作為簡政放權的必要保障。健全監管規則,創新監管方式,完善事中事后監管,深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跨部門綜合監管、“互聯網+監管”和信用風險分類監管,提高監管的精準性有效性。
具體措施:
1.完善兵團“互聯網+監管”系統功能,健全工作機制,加強監管數據歸集與治理,強化監管事項目錄清單動態管理,加強兵團各級各部門監管數據歸集與治理。利用兵團“互聯網+監管”平臺,匯聚監管對象、執法人員、監管行為、投訴舉報等數據,實現重要監管數據全覆蓋,通過各類監管數據的多維度關聯分析,為科學決策提供大數據支撐服務。(網信辦)
2.逐級認領國家監管事項清單,梳理補充本地監管事項,根據工作實際編制完善具體的檢查實施清單,明確行政檢查事項的檢查方式、檢查內容和標準依據。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釋,行政許可事項取消和下放,機構改革和職能調整等情況,在監管事項庫中及時更新監管事項清單。圍繞監管事項清單和重點行業領域梳理關鍵風險點,推動建立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的風險預警模型。(網信辦)
3.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結合起來,減少對守法誠信企業的檢查次數。拓展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覆蓋范圍,將更多事項納入聯合抽查范圍。進一步充實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緩解基層“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執法人員不足問題。(市場監管局)
(八)對涉及安全生產、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等領域和事項,切實把好每一道關口,確保質量和安全。
具體措施:
1.落實國務院《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管條例》和《關于推進兵團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的實施意見》(新兵辦發〔2021〕26號)配套實施文件和相關規范標準,完善日常檢查、現場檢查、飛行檢查、聯合檢查等多種監督檢查機制,綜合運用智能監控、信用管理、社會監督等方式,加強醫保基金監管。(醫療保障局)
2.謹守特種設備安全的底線,每年定期向社會公布師市特種設備安全狀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每年開展四次特種設備安全生產巡查暗訪。加大對特種設備生產(含充裝)單位及特殊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的證后監督抽查力度,對發現的安全隱患督促整改形成閉環,對違法違規行為嚴肅查處并及時向社會公示。貫徹落實藥品經營、藥品網絡銷售以及化妝品生產經營等監督管理辦法,強化質量監管,提升監管效能。認真落實國家醫療器械唯一標識管理相關要求,持續加強疫情防控醫療物資,尤其是新冠病毒疫苗儲運質量監管,加大毒麻藥品、過期藥品監管力度,組織開展醫療器械質量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結合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方案及“世界認可日”宣傳活動,加大強制性產品認證監管力度,加強對兒童用品、家電、電子電器等強制性產品監督檢查,嚴厲打擊認證領域亂象行為。(市場監管局、公安局、衛健委)
(九)繼續推進“省內通辦”、“跨省通辦”,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用好政務服務平臺,推動電子證照擴大應用和全國互通互認,實現更多政務服務網上辦、掌上辦、一次辦。
具體措施:
1.進一步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服務供給規范化、企業和群眾辦事便利化,推動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標準化。按照國家規范要求,對辦事指南的辦結時限、辦理地點、辦理時間、設定依據、辦理流程、中介服務或特別程序、表格及樣表下載申請材料等要素信息進行完善,提升政務服務事項準確性。進一步拓展網上辦事廣度和深度,以企業和群眾辦事“少跑腿”為目標,精簡辦事環節和材料,力爭70%以上政務服務事項實現“最多跑一次”。(行政審批服務中心)
2.按照兵團部署要求,盡快實現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理、異地就醫登記備案和結算、社保卡申領、戶口遷移等63項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完善兵團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跨省通辦”服務專區,規范省際“點對點”跨省通辦。(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工信局、人社局、醫療保障局、公安局等相關部門)
3.加快建設師市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按要求分級分類完成熱線歸并。將師市政務服務便民熱線一體化服務平臺建設成為統一的信息化、規范化、智能化政務服務平臺。業務涵蓋政府公共服務、政務咨詢建議、事項投訴處理、民生便捷服務等多個方面。以“互聯網+政務服務”為引領推動師市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平臺一體化建設,全面構建政務服務體系,積極融合師市、團場政務服務網建設,形成高效便捷的咨詢服務平臺、效能監督平臺,不斷提升政務服務大數據分析應用水平。(辦公室、市場監管局)
三、著力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十)建立健全營商環境法規體系,推進《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進一步落實到位,推動做好營商環境方面法律法規立改費釋工作,將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為制度規范,當前要重點抓好行政審批、行政收費、政務服務、數據安全共享等領域法規建設。
具體措施:
持續抓好《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貫徹落實,抓緊制定完善配套措施,確保各項規定落到實處、取得實效。(發改委、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
(十一)依法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產權合法權益。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全面保護各類產權,嚴格執行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著力解決侵權成本低、維權成本高等問題。
具體措施:
1.加大對侵犯商標、專利、商業秘密等知識產區,以及制售假冒偽劣學生用品、成品油、汽車配件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強重點案件查辦。(市場監管局、公安局)
2.建立與完善食品工業企業質量安全追溯平臺,推動開展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追溯試點,便利消費者查詢。(工信局、市場監管局)
3.按照兵團部署要求,推動健全涉產權冤錯案件依法甄別糾正常態化機制、涉政府產權糾紛問題治理長效機制,持續加強產權執法司法平等保護。(市場監管局)
(十二)政府要帶頭守信踐諾,梳理政府對企業依法依規作出的承諾事項,未如期履行承諾的要限期解決,因政府失信導致企業合法權益受損的要依法賠償,絕不能“新官不理舊賬”。
具體措施: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兵團有關清欠工作的決策部署,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落實相關約束懲戒措施,避免形成新的拖欠。暢通投訴渠道,繼續抓好拖欠問題線索核實處理。(工信局、財政局、阿拉爾經開區)
(十三)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抓緊研究規范行政裁量權,糾正執法不嚴、簡單粗暴、畸輕畸重等行為,提高執法水平。從源頭上清理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凡違反法定權限和程序設定的罰款事項,一律取消。
具體措施:
監督各部門嚴格落實三項制度,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強化程序意識;加強對各部門規范自由裁量權的監督指導。依托全國行政復議工作平臺,在線上申請行政復議功能開通后,及時進行宣傳。進一步暢通企業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渠道,行政機關作出對行政相對人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政決定時,要依法告知行政復議權利,從源頭上保障行政相對人行使行政復議申請權。對于符合受理條件的行政復議案件應收盡收,嚴格依法依規審理,切實保障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司法局)
四、高度重視,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推動改革舉措落地見效
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聚焦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按照兵團辦公廳印發的《兵團貫徹落實〈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著力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工作措施》(新兵辦發〔2021〕78號)部署安排,強化改革擔當,積極主動與上級對口部門溝通,落實好本工作措施各項任務,推動師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師市機關有關部門于2021年11月20日前將貫徹落實情況書面報師市市場監管局。師市市場監管局匯總貫徹落實情況,按程序報審后,于2021年11月30日前呈報兵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