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團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問題查處情況的通報(第4批)
附件5
兵團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問題查處情況的通報(第4批)
截止2024年5月25日,兵團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涉及第一師阿拉爾市生態環境信訪件39件,現將第4批交辦問題結果通報如下:
序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問題類型 | 涉及團場及 部門 | 調查核實 情況 | 是否 屬實 | 辦結目標 | 處理和整改 情況 | 問責 情況 | 備注 |
1 | 受理編號〔2024〕一師6、7、8、9、10、12號的環境信訪問題內容均為:投訴反映鳳凰人才公寓二期對面工廠每天晚上排放刺激性氣體,多次反映至今未解決,影響居民正常生活 | 環境污染 | 經濟技術開發區 | 經核實,舉報情況屬實。 舉報人反映的“鳳凰人才公寓周邊主要排污單位”為阿拉爾市興美達印染有限公司和潔麗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阿拉爾市興美達印染有限公司(污水處理站惡臭處理設施排口位于鳳凰人才公寓二期東北方向約200m),污水處理站臭氣采用“次鈉+片堿”處理后排放;定型工序廢氣采用“水噴淋+間接冷卻+靜電”三級廢氣凈化系統。潔麗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污水處理站惡臭處理設施排口位于鳳凰人才公寓二期東北方向約300m),污水處理廠廢氣經“堿洗+雙氧水+光氧催化”處理后排放。 根據企業自行監測報告,以上企業各項惡臭污染物均滿足排放標準。 | 屬實 | 解決異味擾民問題 | 針對鳳凰人才公寓周邊異味問題,阿拉爾經濟技術開發區高度重視,一是強化日常監督。按照環保工作要求,2024年共檢查企業40余家,經開區共巡查鳳凰人才公寓周邊企業22余次。5月22日經開區聯合師市生態環境局和杭州市生態環境局執法支隊援疆干部對興美達和潔麗雅開展“幫扶指導”工作,為企業“問診把脈”,現場巡查時發現4#定型廢氣處理裝置防爆膜破損,要求企業立即整改,企業于5月22日當日整改完成(詳見附件3);5月23日第一師副師長,阿拉爾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阿拉爾經濟技術開發區(阿拉爾市工業園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赴現場督導,要求經開區各部門充分發揮好職能作用,增強服務意識,做好群眾工作,回應群眾關切,統籌協調好生態環境與經濟發展的關系,企業要做好日常巡查和運維工作,使環保設施持續穩定有效運行,確保達標排放,要守牢生態環境保護底線。(詳見附件4)二是科學監測。做好轄區環境空氣質量檢測工作,本月經開區共對鳳凰人才公寓周邊及企業進行環保監測2次。目前,樣品正在進行分析,待結果出具后第一時間上報督察組,同時督促企業嚴格按照監測計劃,開展自行監測工作。經開區聯合師市生態環境局不定期對鳳凰人才公寓周邊進行環境空氣質量監測。三是暢通溝通渠道。通過向居民小區張貼企業巡查及監測情況,讓居民及時了解企業環保設施運行狀況。為居民講解企業環保設施處理工藝和排放標準,宣傳相關環保知識,提高居民的環保認知水平,取得居民理解。5月23日在向鳳凰人才公寓張貼企業自行監測報告、惡臭氣體排放標準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見附件5)四是引導社會監督。已協調周邊企業,隨時歡迎廣大居民入企檢查。引導群眾監督企業環保工作落實情況,確保企業環保工作落實落細,營造“行業監管、群眾監督”的良好氛圍。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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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受理編號〔2024〕一師11號的環境信訪問題為:反映經開區工業園區蘇杭紡織南側的一個院子里有塑料垃圾,風一吹,飄的到處都是。 | 環境污染 | 經濟技術開發區 | 經核實,舉報情況屬實。 經調查,蘇杭紡織南側十團十七連有垃圾回收站兩個,均由十團十七連管轄。具體情況如下:垃圾堆放點1位于連隊西側,主要堆放鐵質類、硬質塑料類、紙質包裝箱類、廢舊家具家電等雜物。垃圾堆放點2位于垃圾站東側院子,主要堆放蛇皮袋、塑料袋、廢舊塑料繃帶等雜物。 | 屬實 | 解決垃圾亂堆放問題 | 針對核查情況,經濟技術開發區協同十團十七連聯合開展集中整治工作。一是強化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市政管理要求,我單位商十團十七連書記,由經開區投資服務局下發整改通知單,連隊負責督促渉事居民于2024年5月26日前將院子內部白色塑料垃圾全部清除干凈。(詳見附件3)二是暢通溝通渠道。通過與連隊負責人溝通,由連隊自行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宣傳工作,不斷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生態發展理念。引導居民正確投放生活垃圾,宣傳相關環保知識,提高居民的環保認知水平,取得居民理解。三是引導社會監督。發動連隊、企業周邊群眾共同監督,引導群眾定點投放垃圾,確保環境保護工作落實落細,營造“行業監管、群眾監督”的良好氛圍。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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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受理編號〔2024〕一師13號的環境信訪問題為:反映塔河學府玄武巖二期昆崗大道每天早上天亮之前(大概6-8點)大車噪音擾民,影響休息 | 其他 | 幸福路街道 | 經核實,舉報情況屬實。 舉報人反映的“投訴反映塔河學府玄武巖二期昆崗大道大車擾民”確有夜間工地大型車輛通過居民樓時產生噪音,對周邊居民生活造成影響的情況。 | 屬實 | 解決噪音擾民問題 | 針對核查情況,師市公安局交管部門對施工工地一是要求工地大型車輛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減速慢行,減少噪音產生:二是要求運輸嚴格按照審批報備時明確規定大型運輸車輛在特定區域和特定時段的要求禁止通行。三是要求運輸企業優化城市道路通行的規劃,在可通行的區域范圍內盡可能的避開居民區通行,從而從根源上解決問題。四是要求對運輸企業開展宣傳教育,對貨車司機進行有關噪音擾民的教育,提高其噪音擾民危害的認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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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團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阿拉爾市期間:2024年5月15日-6月3日
投訴舉報電話:0997-4696330,郵政信箱:第一師阿拉爾市第A027號信箱
督察組受理舉報電話時間:每天早上10:00-晚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