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師阿拉爾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行政處罰(2025-3-26)
行政相對人名稱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證件類型 | 證件號碼 | 行政處罰決定文書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違法事實 | 處罰依據 | 處罰類別 | 處罰內容 | 罰款金額(萬元)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處罰決定日期 | 處罰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處罰機關 | 處罰機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數據來源單位 |
阿*** | 自然人 | 身份證 | 652928******0191 | 一林罰決字〔2025〕10號 | 違法使用林地 | 2023年3月,阿***未經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批準,擅自在3團5連3斗5農東側林地內搭建牛圈,違法使用喬木林地0.1426公頃,該行為屬擅自改變林地用途。 | 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六條“國家保護林地,嚴格控制林地轉為非林地,實行占用林地總量控制,確保林地保有量不減少。各類建設項目占用林地不得超過本行政區域的占用林地總量控制指標”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七十三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可以處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所需費用三倍以下的罰款”的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 其他-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 | 1.責令于2025年4月30日前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 | 2025/3/24 | 2099/1/1 | 2028/3/24 | 第一師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第一師林業和草原局) | 1199010075766479XD | 第一師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第一師林業和草原局) | |||
木*** | 自然人 | 身份證 | 652922******2259 | 一林罰決字〔2025〕11號 | 違反野生植物保護管理法規 | 2025年1月1日-2日,木***未經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批準,擅自雇傭2輛挖掘機和1輛抓摸機在5團6連以南5公里處采挖甘草780公斤,該行為屬非法采集國際重點保護野生植物。 | 其行為違反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采集自治區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取得采集證”的規定,依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第二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采集證或者未按照采集證的規定采集自治區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沒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違法所得,視情節輕重,可以并處警告或者違法所得10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價值10倍以下罰款;有采集證的,并可以吊銷采集證;屬于非法組織者的,可以從重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采集野生植物造成植被破壞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恢復植被。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行政決定的,作出行政決定的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 其他-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罰款;其他-恢復植被 | 1.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 2.沒收所采集的780kg脹果甘草; 3.處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價值2倍罰款7020元整(柒仟零貳拾元整); 4.責令于2025年6月30日前恢復其因采集甘草造成破壞的植被。 | 0.702 | 0.351 | 2025/3/24 | 2099/1/1 | 2028/3/24 | 第一師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第一師林業和草原局) | 1199010075766479XD | 第一師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第一師林業和草原局) |
終審: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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