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請公開申請指南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獲取市政府各部門主動公開范圍以外的信息,可以向相關受理機構申請獲取。
(一)受理機構
1、市政府辦公室信息公開受理機構為市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地址為阿拉爾市勝利大道1號,辦公時間為10:00-14:00,15:30 -19:30(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000-000000 傳真號碼:0000-000000
通信地址:************辦公室,郵政編碼:843300。
2、市政府其他部門的受理機構為本部門辦公室,具體聯系方式見各部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請
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申請表》。個人提出申請時,請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申請時,請同時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及營業執照復印件。
為提高辦事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詳細、明確,盡可能提供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2、申請方式
?、努F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申請獲取政府信息,并填寫《申請表》。書寫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受理機構工作人員代為填寫。
⑵書面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后,可以通過信函、傳真等方式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應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⑶網上申請。申請人可在相關部門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進行在線申請,或填寫電子版《申請表》,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受理機構的電子郵箱。
受理機構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受理機構的聯系電話咨詢相關申請事宜。
3、審查登記
受理機構收到《申請表》后,按照有關規定對《申請表》進行審查。對有效的申請進行登記、編號,并向申請人送達信息公開受理回執;對內容不完整的申請,要求申請人補正后再予以登記辦理。
4、分類答復
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1)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可以公開范圍的,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不能在規定時限內答復的,經受理機構負責人同意,可以將答復的期限最多延長15個工作日,同時告知申請人。
(3)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
?。?)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7)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
5、收取費用
受理機構依照國家規定標準,收取信息檢索、復制、郵寄等產生的成本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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