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00024-2023-00025 | 發布機構: | 商務局 |
生成日期: | 2021-07-07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文件解讀 | |
關鍵詞: |
關于《第一師阿拉爾市促進農產品(紅棗)流通專項資金補貼辦法》的解讀
本辦法是根據2019年農產品(紅棗)流通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在《第一師阿拉爾市2019年促進農產品(紅棗)流通專項資金獎補辦法(試行)》(師市辦發〔2019〕50號)基礎上修訂的,對農產品(紅棗)流通專項資金支持方向進行調整。在起草過程中,征求各團鎮,黨委宣傳部,發改委、工信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審計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司法局等相關部門,農業科技園區、聚天紅果業公司及果業行業聯合協會及社會群眾的意見建議的意見。
本辦法主要明確了專項資金額度、重點支持方向、獎補標準、資金申報條件和程序等方面內容。重點突出利用政策資金杠桿,促進師市農產品規?;N售,鼓勵就地加工,增加產品附加值,穩定農產品價格,增強師市農產品市場競爭力,培育和打造“塔里木河”區域公共品牌。主要支持規模采購和就地加工補貼,集中交易,“塔里木河”區域公共品牌應用推廣和師市果業行業聯合協會發展。重點支持果業企業和合作社,規模采購、就地加工補貼方向和集中交易方向師市內外企業、合作社均可享受;“塔里木河”區域公共品牌應用推廣方向僅師市轄區內企業可享受。本辦法有效期為2021年至2025年。
關于印發《第一師阿拉爾市促進農產品(紅棗)流通專項資金補貼辦法》的通知